讯(通讯员 唐景娥)4月3日,阳朔法院在桂林中院执行局、平乐法院的协同下,对两个执行案件的涉案标的进行强制清场。此次行动两级法院多措并举、主动作为、紧密配合,化“独角戏”为“总动员”,行动得以顺利完成。
案情简介
阳朔法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平乐县某加油站、冯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和申请执行人陶某与被执行人冯某 、邓某股权转让纠纷两个案件涉案标的本金逾900万元。案件在执行过程中,阳朔法院拟对涉案加油站进行拍卖,但被执行人不仅不配合,还设置重重障碍予以阻拦。又因该案件的主要财产在平乐县辖区,给执行工作增加了难度。
未雨绸缪 启动机制
考虑到案件的复杂程度,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在平乐县城,对涉案标的进行清场,有可能遇到非法干预及暴力、威胁或其他妨碍、抗拒执行行为。阳朔法院及时启动预案,向桂林中院申请协同执行。为此,桂林中院执行局启动了两级法院协同执行机制,制定了三地法院协同执行工作方案,明确桂林中院统筹协调、阳朔法院为主执行、平乐法院参与配合的工作职责,确保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协同力量 齐聚执行
执行当日,由桂林中院派驻执行小组,阳朔法院苗小所院长为指挥长,阳朔法院高延韬副院长、执行局夏兆海局长、平乐法院执行局黄少华局长为副指挥长,共出动干警30人对该加油站进行强制清场。行动开始,干警拉好警戒线,将相关人员劝离,清点相关物品,粘贴封条,将加油站交由指定保管人进行保管,行动顺利结束。
近年来,阳朔法院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利用多方力量努力解决执行难题,坚决捍卫法律权威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