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7年最后一天,我们马上就要迎来崭新的2018!
为确保全区城乡困难群众安全越冬、温暖过年,广西提前下达2018年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补助资金78.77亿元,以确保各地在春节前将这笔资金足额发放到受助人群手中。
哪些人将领到这些补助金呢?一起来关注!
据介绍,近期,自治区财政厅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提前下达了2018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51.63亿元。
这笔资金主要用于低保保障对象,按照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每人不低于330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每人不低于170元/月的标准发放低保金。
特困人员方面
⊙城市和农村均保证每人每月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护理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0%;
⊙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护理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此外,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或低保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确保其基本生活。
其他各类特殊人群保障方面
⊙一是提前下达2018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81亿元,为全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每人50元/月的生活补贴和每人50元/月的护理补贴,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
⊙二是提前下达孤儿养育补助资金1.32亿元,确保集中供养孤儿生活补助每人不低于1000元/月,分散供养孤儿生活补助每人不低于600元/月;
⊙三是提前下达2018年医疗救助资金6.82亿元,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加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四是将于近期下达今冬明春救助补助资金1.28亿元,支持遭受自然灾害地区开展自然灾害生活生产救助工作,优先做好受灾特困户、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重点保障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
各类优抚对象保障方面
提前下达2018年补助资金17.19亿元,支持各地落实各类优抚对象保障政策,为部分优抚对象发放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资金,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问题,不断提高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水平。
来源|南国早报记者 赵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