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桂林晚报记者阳颜 通讯员蒋文成)居住地附近如果有个煤场,空气质量会变成什么样可想而知,八中路口周边的居民就曾深受其害。5月27日,记者从象山区工商局了解到,截至5月26日,八中附近的大村煤场待售的煤炭已经被全部清理完毕,象山区工商局对大村煤场予以取缔。至此,八中路口附近环境自动监测点的数据将会大幅改善。
据了解,4月6日,象山区工商局接到象山区政府领导批办件,称辖区八中路口附近有个煤场,产生的扬尘对周边环境污染很大,要求工商部门依据相关监督管理法规责令整改,消除污染源。接到指令后,象山工商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对此展开调查。经查,在八中路口附近,有一处煤场位于平山大村,经营销售煤和沙子,产生的扬尘严重影响空气质量。象山工商出动执法人员对大村煤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在整治中,执法人员多次到平山大村煤场开展调查,经查,大村煤场属大村集体所有,共租赁给3个老板开展煤炭经营。自2016年5月起,平山大村将1000平方米场地租赁给廖老板经营煤炭销售,共销售了2400吨煤,还有约8吨煤堆放在大村煤场中。自2016年6月起,平山大村将600平方米场地租赁给罗某经营煤炭销售,共销售了400吨煤,还有100吨煤堆放在大村煤场中。自2016年下半年起,平山大村将200平方米场地租赁给史某经营煤炭销售,共销售了300吨煤,还有约20吨煤堆放在大村煤场中。
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的相关规定及《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象山区工商局向平山村委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停止为煤场提供场地,并告知大村煤场负责人,其行为已违法,要求其清理煤场。
5月4日,象山区工商局向3名煤场经营者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5个工作日内清空存货。之后,工商局执法人员先后5次去大村煤场现场督促煤场清理工作。目前,大村煤场已全部清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