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日前,桂林市雁山区委原书记阳明(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桂林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已移送该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先前报道
桂林市雁山区委原书记阳明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讯 2016年11月15日,从市纪委获悉:桂林市雁山区委原书记阳明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阳明简历
阳明,男,1968年11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汉族,广西桂林人。
2002年10月任桂林市七星区政府副区长、桂林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兼)、临桂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兼);
2010年1月任兴安县委副书记;
2010年3月任兴安县委副书记、县长、政府党组书记;
2015年3月任兴安县委书记、中共桂林市第四届委员会委员;
2016年5月任龙胜县委书记;
2016年7月任桂林市雁山区委书记;
2016年9月被免职。
桂林市雁山区委原书记阳明严重违纪被“双开”
讯 日前,经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批准,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雁山区委原书记阳明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阳明违反政治纪律,转移财产;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罪。
阳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规党纪,且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阳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