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6条违法记录未处理 记996分罚款74850元
报废车上路成“违法大王”
讯(桂林晚报记者李桃 通讯员秦凤英)一辆小车有246条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累计记分达996分,罚款74850元,而且已经达到报废标准……28日下午,七星交警桥东中队查获一辆违法“大王”。
当天下午3点半左右,交警在屏风路口开展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整治时,一辆雷克萨斯牌小车从虞山桥方向右转至建干路,因未礼让正在过斑马线的行人被民警拦下。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要求驾驶员陆某出示相关证件时,陆某却只拿出了驾驶证,并称行驶证找不到了。
随即,民警对该车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发现该车早已超过了年检时间,已达到报废标准。同时,民警还惊讶地发现,从2011年至今,该车共有246条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堪称“违法大王”。在对车辆进行检查时,民警还在后备箱发现了一副机动车车牌、两个其他车辆的年检标志。司机陆某表示,这车和这些东西都是朋友的。
据民警介绍,该车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大部分是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其中有6条由于在高速路上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累计扣分达72分,罚款1万多元,是名副其实的“超速王”。
目前,民警已经依法对该车进行查扣,并扣留了当事人的驾驶证。据悉,陆某将面临交警部门对其因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驾驶报废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这四项违法行为的处罚,罚款合计1800元。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在两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3月9日,本报曾报道,一辆在半塘路违法停放的小车被查,交警发现它有85条违法记录未处理,要记200多分,罚款15000多元。而现在查获的这辆车,违法数量比那一辆还要多得多。
现场民警表示,这类违章车主或驾驶人漠视交通法规,抱着侥幸心态,随意闯红灯、超速行驶,造成交通乱象。由于这类车辆失检、报废,少数驾驶人遇到交警检查或发生事故后选择驾车逃逸,存在极大隐患,对此,交警部门将进行坚决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