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桂林晚报记者蒋璇 通讯员黄炎)俗话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可32岁的陆某却不思悔改,一再触碰法网。19日,刚走出拘留所的他贼心大起,盗窃了一部手机,结果次日就被南门派出所民警抓获,他又把自己送进了“高墙”内。
3月19日14时许,市民黄女士从阳朔乘坐大巴来到桂林,在汽车站下车后,黄女士跟随着人流沿下客区通道走向车站前门,准备搭乘出租车离开。但她没料到,一名“不速之客”一直尾随在自己身后。该男子混迹在人群中,不时地往黄女士身边靠近。然后趁其不备,迅速伸手将她放在上衣口袋中的手机偷走,得手后假装若无其事的样子离开。当黄女士发觉情况不对劲时,男子早已不见踪影。无奈之下,黄女士只好向警方报警求助。
接警后,南门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工作。通过调取监控视频,民警一眼便认出了实施作案的嫌疑人为“臭名昭著”的陆某。原来,陆某2016年因为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才一星期就因为吸毒被象山分局南门派出所抓获并处于行政拘留处罚,3月19日才刚刚从拘留所释放出来。
确定目标后,民警立即对陆某实施布控,并于20日在中山南路将其成功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陆某交代,出狱后的他求财心切,窜至汽车站附近寻找作案目标。成功实施盗窃后,他将手机以低价出售,所获得的钱财全部挥霍一空。
21日,陆某因涉嫌盗窃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