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因轻微事故处理不及时受处罚 桂林已有上千例
别让轻微事故堵路又堵心
讯(桂林晚报记者莫林骐 李桃)如今私家车保有量越来越大,市民出行经常会选择驾车。路上的车辆多了,磕磕碰碰在所难免。要是遇上交通高峰期,一个小磕碰很可能就会导致道路的大拥堵。为了让轻微事故对道路通行的影响减到最小,快速处理流程应运而生。不过,在实际生活当中,还是有很多司机在遇到轻微事故时,处理起来有些“迷糊”。到目前为止,因为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不及时处理导致拥堵而受罚的案例,桂林已经有上千个。
一个小磕碰 堵了几百米
3月6日上午8点左右,正是早高峰时段,七星路与毅峰路红绿灯处发生了一起水泥罐车与小车的刮碰事故。白色小车横在水泥罐车前,两车占用了两股机动车道。事故发生后,事故车辆完全没有移开的迹象,导致拥堵的车流将三里店十字路口两端的七星路连了起来,仅仅三四分钟,三里店十字路口交通就几乎瘫痪。七星交警很快赶往事故现场进行疏导。
民警发现,水泥罐车司机不在现场,而小车司机则坐在车内,不慌不忙,与外面拥堵噪杂的车流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民警用手机将事故现场拍照记录后,要求小车司机立即撤离事故现场,而水泥罐车司机在民警到达三分钟后也赶到现场将车移开。待事故车辆移开后,拥堵的车流逐渐恢复了正常。
经调查,在这起事故中,水泥罐车车身的踏板在行驶中刮到了一旁正常行驶的白色小车。从两车损坏程度上来看,金额不会超过5000元,但是两司机一直协商不下,都不愿意离开。
由于两司机没有及时撤离现场,导致道路发生拥堵,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这起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另外,水泥罐车在禁行时间段内上路行驶,被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处理不快速 堵车还堵心
走访我市各城区交警大队,记者发现近几个月来类似的事情还不少。
2016年9月1日18点30分左右,七星区骖鸾路至三里店广场及漓江路严重阻塞。七星交警大队民警一路巡逻时发现,在漓江路与骖鸾路交叉口附近,有两辆小车发生轻微碰撞却未及时处理,而是一前一后堵塞在车道内。事故现场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双方驾驶人也未下车拍照处理。民警马上对事故现场及两车进行拍照取证,并建议双方报保险处理,告知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流程。由于两车驾驶员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不及时撤离现场导致拥堵,七星交警大队对他们处以200元罚款。
2016年9月14日18点40分左右,七星区普陀路与芳香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两小车碰撞事故。民警赶到时,双方当事人正在马路中间吵架,双方车辆也停在路中间。因为当时正值晚高峰时段,未及时撤离的小车引发了该路段拥堵。两车驾驶员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不及时撤离现场导致拥堵,七星交警大队对他们处以200元罚款。
没有采取轻微事故快速处理措施,堵了车,结果还被处罚,又堵心,实在是不值得。
“快速处理”推行遇冷
其实,轻微事故快速处理的尝试,我市早在2009年就已经开始尝试。2009年,桂林交警支队与桂林市保险行业协会共同推出了“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快速理赔”(简称“快处快赔”)便民服务工作举措,在市区设立1个理赔服务中心点,引导当事人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轻微财损道路交通事故。
但是,这样的尝试似乎并没有为广大驾驶员所接受。查阅以往的数据可以看到,我市约80%的交通事故是没有人员伤亡的轻微事故。但能够按照“快速处理”办法迅速处理并撤离现场的很少。2009年,“快处快赔”案例有861起,但随后逐年减少,甚至一度没有了。“快处快赔”渐渐被人遗忘。
2015年6月18日,《桂林市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暂行办法》出台,对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操作流程以及适用范围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但是,轻微磕碰事故中,双方纠缠不清而引发影响道路通行的事例,还是时有发生。截至目前,由于轻微事故未及时撤离影响交通而受到处罚的,桂林已经有上千例。
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发生轻微事故后,当事双方之所以不选择快速处理流程,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一是不少市民不了解轻微交通事故的定义,无法判定自己与对方因为事故所损失的金额是否符合快速处理的条件;二是担忧“私了”后保险公司不赔,或者因为自行协商快速处理利益受损。
“其实,完全不需要有这样的担心。”该负责人表示,只要按照流程规定取证并拍照,符合保险赔付规定的,一般在一天内就可以获得赔付。
记好这几点 操作并不难
据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桂林市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的机动车与机动车未造成人员伤亡,每方车辆损失在5000元以内,车辆可以移动的道路交通事故可称为轻微交通事故。
据介绍,快速处理机制要遵循多项基本原则。由保险公司或公安交警部门引导当事人在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后快速撤离事故现场,共同前往附近的“快速理赔服务中心”进行责任划分和车辆定损理赔。轻微交通事故采用模糊定责、快速定损原则,理赔定损人员只作“全责无责”或“同等责任”两种责任划分,不作主责和次责划分,原则上无需公安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涉事双方必须约定在事发后24小时内,一起驾驶事故车辆到理赔服务中心进行事故确认,办理定损赔偿手续。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车主们如何自行拍照取证,非常重要。可以现场拍照保存,也可以拍照后上传到“广西桂林交警”微信平台。理赔中心工作人员将根据这些照片和当事人陈述进行处理。市民可以关注“广西桂林交警”微信平台,通过微信平台里面的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平台进行自行协商处理。
按照要求,发生轻微事故后,车主应在车辆的前方拍一张,后方5米外拍一张,碰撞的部位再拍两张,“前拍拍,后拍拍,碰撞部位再拍拍”,进行证据固定,随后将车辆驶离现场。
据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市区共设置了6个轻微交通事故快处理赔点,即桂林市甲山理赔服务中心(中隐路)、桂林市万达理赔服务中心(中山北路136号)、桂林市广龙理赔服务中心(凯风路1号红太阳家私城正对面)、桂林市爱车人理赔服务中心(东二环路白竹干村委旁)、桂林市莱克理赔服务中心(鲁山路62号)、桂林市全新领跑理赔服务中心(普陀路53号)。县里也有2个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点,为全州县桂黄北路(原北门卷闸门厂)恒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荔浦县黄寨路口鸿发汽车修理厂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在我市所有县区农村道路推开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