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31岁的邵某系广东省新会市人,其高中毕业后一直在广州一模具厂务工,至今未婚。
2016年6月,邵某在QQ上结识了尚在读初一的全州县枧塘镇女生小芳(化名)。通过一段时间的网络交流后,两人逐渐彼此产生好感。同时,邵某也得知了小芳的生日、年龄和就读学校。
随着两人相互的了解增多,邵某辞去工作到全州县来给小芳陪读。今年2月份刚过,邵某便从老家赶赴全州,并在全州县城租下两室一厅的房子,准备在全州县城找工作以便常住。
2月27日,小芳感冒生病,身体不适。邵某得知后,便将小芳从学校接至其出租房。当天晚上,邵某在明知小芳未满十四周岁的情况下,仍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之后,通过小芳的微信,小芳的家长得知小芳被邵某带至出租屋并发生性关系。于是,小芳的家长便和亲戚朋友一起,立即找到邵某的出租屋,将还在出租屋内的邵某扭送至公安机关。经审讯,邵某对与小芳发生性关系的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