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桂林晚报记者陈晓东 通讯员蔡金辉)平时习惯了大手大脚,年轻的尹某在囊中羞涩时监守自盗,并在两个月的时间内多次盗窃。2月28日,因涉嫌盗窃罪,尹某被灵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6年11月,尹某到一轮胎店打工。由于老板还未发工资,尹某很快就感觉经济捉襟见肘。这对平时习惯了出入餐厅、酒吧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的尹某来说,日子实在是过得难受。这时,尹某就打起了轮胎店的主意,并在两个月的时间内多次盗窃。
2016年12月的一天中午,尹某趁着自己独自一人守店的机会,拿起该店负责人放在柜台上的钥匙,开启收银柜的抽屉又拿走500元现金,并快速整理现场。
为隐藏赃款,尹某借去厕所的名义将钱放在自己的鞋子里。整个下午,尹某都战战兢兢。到快下班时,尹某认为自己又一次成功得手。可是,他这次的盗窃已被其他人看见。很快,店里的负责人就把尹某叫来询问,并报警。
见事情败露,尹某交代自己在两个月时间里,用同样的方法偷盗数次,共盗得抽屉内现金5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