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网购成为最流行的购物方式,网购食物也很流行,丰富的种类、低廉的价格,吸引了不少“吃货”的眼球。然而,网络食品安全问题也随之增加。近日,市民刘女士等人却在网购时买到了超市的下架食品。
●网购买到过期食品
2月3日,市民刘女士以每盒58元的价格,在一家电商平台定购了两盒草莓巧克力。货到后,刘女士马上撕开一袋巧克力准备大快朵颐,结果却发现巧克力软乎乎的,表面还有白霜,一闻还有些酸味。刘女士赶紧查看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结果看到这些巧克力已超过保质期3个多月。更让她吃惊的是,外包装盒上竟赫然贴有外地一家超市64元的标价签。
深感受骗的刘女士愤而向临桂区工商局进行投诉。工商人员了解到,刘女士所在的一个网购群中,有数十人从不同的电商平台上网购到了各地超市下架的过期巧克力、海外液态奶等食品,金额达1.7万元。在工商人员的建议下,刘女士等多名消费者根据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向电商平台要求退货。但电商平台不能正确提供其平台上的网络商品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使他们的维权目前陷入窘境。目前,刘女士等人已向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电商平台提供者提出赔偿诉求。
●第三方平台要担责
网购食品出了问题,该如何维权呢?工商执法人员说,早在2015年10月1日,我国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就规定了更加严格的入网程序,在一定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请求第三方平台担责,因为第三方平台对商家负有一定的监管责任。
工商人员说,这意味着消费者如果买到了假冒伪劣产品,可以直接向网络销售平台索赔,网购平台要为自己的“间接”错误买单,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督促网络平台应加强自检力度,严控入网关口,增加了网购平台提醒注意的义务。新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通过严格法律责任,保证被侵害消费者可以充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购食品别太随意
“部分超市下架食品流入电商平台已经不是秘密。”临桂区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今年春节前在南宁市召开的西南网络食品电商发展论坛上,业内人士曾坦言,有七成以上的超市下架食品流入了电商平台。
针对近年来消费者对网购食品的投诉情况,工商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网购食品不要太随意,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网购食品不应只看图片,还要注意查看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尽量选择信誉度高的卖家;其次,到货后要细观包装,查看保质期;最好选择“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这样,一旦出现产品质量等争议时,消费者可以采取拒绝付款等措施,相对会主动些,有利于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桂林晚报记者阳颜 通讯员周慧 胡思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