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孙盛峰 通讯员吴佳祺)6月8日,荔浦县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举行揭牌启动仪式,这标志着作为桂林市两个县级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试点之一的荔浦站点正式投入运营。
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是广西公安厅交管局、广西保监局联合推出的一项便民服务举措。按照中国保监会广西监管局最新公布的《广西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实施细则》,适用于快处快赔机制的交通事故为,在广西试点地区行政区域内道路上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无事故车辆以外财产损失、涉事双方或多方车辆交强险且在有效期内、车辆能够移动的道路交通事故。对于适用快处快赔的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或交警部门引导当事人在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后,快速将车辆撤离事故现场,共同前往附近的快速理赔点进行责任认定和车辆定损。除一方车辆损失超过5000元、争议较大的事故外,其他事故原则上不需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荔浦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进一步解释道,关于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适用范围,简而言之,就是九字诀:有保险、无人伤、车能动。在这类情形下,交警部门建议和鼓励当事人在自行拍照留据后,快速撤离现场,一同前往理赔点办理相关保险赔偿事宜,以免造成交通堵塞、耗费公共资源。
据了解,在取得全州和荔浦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最快明年将在全市其余9个县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