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孙盛峰 通讯员唐继林)“哇塞,原来自己的屁股底下全是炮竹!”一位乘客见交警查出这么多炮竹,惊奇地叫了起来。1月18日,司机韦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在载人的同时,竟然将大量炮竹塞进行李箱和旅客一同运输,这危害极大的运输易燃易爆物品行为被平乐警方查处。
10多箱炮竹塞满了大客车的行李箱当天下午4时30分许,平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323国道二塘交警中队门前路段开展春运交通安全检查,例行对一辆由钟山开往柳州的大型普通客车进行安全检查。民警在检查完客车载客及其他车辆安全情况后,要求司机打开车辆下部的行李箱例行检查。当行李箱被打开时,发现外包装印刷着“全红电光炮”的盒装物品充满整个行李箱。执勤民警又打开包装盒进一步查看,这些包装盒里面全部是“全红电光炮”。“行李箱内有10多箱炮竹。真是不看不知道,看了吓一大跳!把在场的民警都看呆了!”执勤民警说。
“易燃易爆危险品是禁止客运车辆运输的,而且车辆行李箱的门上都印刷‘严禁私带货物,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字样,你还置旅客的生命安全而不顾,胆大包天运输炮竹,应当接受相应的处理。”执勤民警说道。见自己违规运输炮竹被检查发现,司机韦某说这是途经平乐县张家镇榕津村时,因自己家里面过春节需要,购买了一些当地生产的炮竹,用自己的客车顺便带回家到春节时燃放。同时,韦某请求交警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遭到交警的拒绝。
随后,交警根据韦某使用客车运载货物的交通违法事实,按照有关规定决定处以1000元的罚款。韦某违规运输炮竹的行为,已经移交给公安治安管理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