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区突出“四抓”严查“五类”
收缴违纪款21万余元 退还群众4万余元
讯(桂林晚报记者邱浩)象山区启动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突出“四抓”,严查“五类问题”,专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目前,全区梳理问题线索162件,立案4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人,收缴违纪款21万余元,退还群众4万余元。
开展专项工作中,该区突出“四抓”,即抓责任、抓源头、抓查办、抓成效,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民生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违法等五类问题。对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领域、农村集体“三资”、涉农专项资金、基层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问题线索,紧紧咬住不放,做到不解决问题决不收兵。
专项工作期间,该区围绕创城、社会维稳、重大项目等中心工作,每月通报一次查处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以集中分级通报强化震慑效应,推动形成整体声势,倒逼工作落实。专项工作部署以来,先后下发专项督查通报11期,对8个单位、17名个人进行了通报。
在案件的查办中,该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工作不力、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出现严重顶风违纪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坚决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3名领导干部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受到责任追究,先后对区城建局、农工局等7个单位发出督办意见书,查办违规违纪个人,督导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落实主体责任。
截至目前,对辖区36户共65人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对象予以及时清退;严肃查处了某社区工作人员夏某利用治安岗亭谋取私利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严肃查处了某街道劳保工作人员胡某虚报冒领下岗失业人员困难补助金等民生资金使用管理中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了城管大队某中队指导员柳某工作日中午饮酒、接待群众态度粗暴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了某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主任唐某私分疏导点租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专项工作纪律审查中,共立案47件,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1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7人,收缴违纪款218075.19元,退还群众41500元,群众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象山区纪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落实专项工作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形成有力震慑,着力构建“不敢腐”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