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孙盛峰 通讯员潘川)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环保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12月27日上午,桂林市环保局组织召开环评机构管理工作会议,市区内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10余家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机构负责人、市环保技术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环保局蒋永光副局长传达了上级部门有关政策法规文件要求,介绍了环评制度改革的趋势以及加强环评机构监管的思路。会议对今年上级环保部门及本市对环评机构处理情况,以及今年环评机构日常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并着重介绍了我市对环评机构管理的具体要求:要求在桂林市开展环评工作的各环评机构要增强工作责任心,明确职责,切实承担起对环评结论负责的法律责任;要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建立完善的环评报告考核制度,对环评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提高环评人员素质和环评报告编制质量;要求环评机构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促进环评技术市场的建立,从而规范环评竞争,建立有序的管理秩序,逐步实现环评工作市场化、规范化、科学化,更好地服务我市环保行政审批工作。
近年来,市环保局不断加强对环评机构的管理,强化对环评机构的考核,依据上级部门有关政策法规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桂林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规定》(2015修订),对环评机构管理提出了更加细化的要求,特别是对落实环评工程师责任制及环境监测质量明确了具体监管人和监管措施。此外,我市通过开展环评文件的编制质量抽查工作,依据抽查考核结果及日常考核结果,对存在问题的环评机构分别给予约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的处罚,共处罚环评机构15家(次),环评机构管理工作得到上级环保部门的肯定和嘉奖,并多次作为典型在自治区召开的14个地市环保部门的相关会议中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