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张文卉 通讯员陈积磊 谭淇元)近日,兴安县森林公安在当地菜市抓获一名公然销售“豹爪”的男子。然而民警经过调查发现,这只“豹爪”实际上是加工过的牛蹄。目前,男子被移交工商部门处置。
用牛蹄制成的“豹爪”。 陈积磊摄11月22日上午,兴安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报案,称有人在市场上兜售野生动物。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在菜市场门口一地摊上,一男子正在兜售“豹爪”。民警依法将“豹爪”及出售者徐某元带回森林公安局审查。
然而,民警调查发现,这只“豹爪”虽然像金钱豹爪,却没有猫科动物脚掌应有的肉垫,也不像其他野生动物的爪子,反而更像家畜的蹄子。经讯问,徐某元交代,这不是豹爪,而是他在桂林市某市场以40元购买了一只牛蹄后,将牛爪砍成四瓣再削尖,最后用火烤、染色等方法,将牛蹄制成“豹爪”,再以400元/只的价位叫卖。
经鉴定,徐某元所兜售的“豹爪”是加工过的假冒违制品,不属野生动物。如果真是豹爪,其要承担刑事责任。民警表示,虽然徐某元没有涉嫌非法抓捕出售野生动物,但其涉嫌违法售假,民警于是将徐某元及其兜售的“豹爪”移交工商管理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