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某系柳州市柳江县人。2015年11月30日17时许,韦某将野生猫头鹰装在三个白色泡沫箱内,并用自己的微型车将这些泡沫箱运至柳州东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随后,他将这三个白色泡沫箱放到南宁至涟源的卧铺客车上,通过该客车运至湖南双峰县让买家(已被判刑)接货,托运费为300元。
当该客车途经全州县黄沙河镇湘桂高速收费站时,遇交警例行检查。经交警对泡沫箱开箱检查,发现韦某托运的野生动物为58只猫头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该案被查后,韦某为逃避打击,急忙将本人手机号码停用,并将运输野生动物的车辆转让,但最终还是难逃法网。近日,韦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