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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哪些违约行为,将会被查处?

新疆在全疆范围内开展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

曝光了首批次10家医药机构

取消了其定点资格

12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新疆各统筹地区聚焦重点,深入发现问题、不断增大查处力度,其中,喀什地区、乌鲁木齐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取消了一批违规定点医疗机构。

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

此次被取消的定点医疗机构

均违反了定点医疗机构协议

其中:

取消2家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资格,分别为:喀什市同和医院、莎车县民愿医院;

取消8家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资格,分别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灵丹大药房、乌鲁木齐碱泉三街百姓康宁药店(原翠泉路从众康药店)、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九疆红医药药品超市、库尔勒发达路才顺药店、库尔勒万济堂医药有限公司一分公司、博湖县盛康六分店、和硕县杏林大药房、和硕县新百姓药品有限责任公司。

对于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参保人员发生违约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

查处的违规行为包括:

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等行为;

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等行为;

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

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从而套取医保基金等不法行为;

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

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

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定点药店查处的违规行为

包括存在串换药品、物品

刷社会保障卡套取医保个人账户基金的行为

简单来说,就是使用个人账户刷非药品的情况

据了解

今后新疆医疗保障局将加强调度力度

根据新疆交叉检查、各地自查的结果

陆续曝光取消定点资格和有重大案情的医药机构名单

请各定点医药机构引以为戒

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哪些违约行为,将会被查处?

1。通过伪造医疗文书、财务票据或凭证等方式,虚构医疗服务“假住院、假就诊”骗取医保基金的;

2。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暂停协议医疗机构提供医疗费用结算的;

3。协议有效期内累计3次被暂停协议或暂停协议期间未按时限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4。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

5。拒绝、阻挠或不配合经办机构开展必要监替检查的;

6。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违约行为。

定点零售药店发生哪些违约行为,将会被查处?

1。伪造虚假凭证或串通参保人员兑换现金骗取基金的;

2。为非定点零售药店或其他机构提供费用结算的;

3。将医保目录范围之外的项目按照目录内项目中报医保结算的;

4。协议有效期内累计3次被暂停协议或暂停协议期问未按时限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5。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

6。拒绝、阻挠或不配合经办机构开展必要监督检査的;

7。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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