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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治

【反治】语出《素问·至真要大论》。是当疾病出现假象,或大寒证、大热证用正治法发生格拒(对抗)现象时所使用的治法。例如:病属于真寒假热,若按正治法投以温热药治其真寒,往往会出现格拒现象,服药后立即吐出,药物不能产生治疗作用。在这样情况下,应採用反治法,一种是仍用原来的温热药,煎成后候冷服下,或原来的寒凉药煎成后乘热服;另一种是在原来温热药中加入少许寒凉药,或寒凉药中加少许温热药作为“反佐”(即用与主治药的药性相反的药物作为诱导辅佐)。这就使病人能受纳药物,达到治疗的目的。反治法又叫“从治”,即採取顺从疾病假象的治法。实质上,反治法仍是正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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