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乡村医生中医药服务水平,提升农村居民的健康素养,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要求,我单位决定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目的
通过本次培训,使乡村医生掌握中医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加科学、安全、有效的中医药服务。
培训对象
1、本次培训面向全市范围内的乡村医生,特别是那些长期从事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
2、培训对象应具备一定的中医药基础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熟练运用中医药技术进行诊疗。
1、中医药基本理论:包括中医基本理论体系、中药学、针灸推拿学等。
2、中医药基本知识:包括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等。
3、中医药基本技能:包括望闻问切、脉诊、处方、针灸、拔罐、刮痧等。
4、中医药服务规范:包括中医药服务礼仪、医患沟通技巧、患者安全用药知识等。
培训方式
1、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包括专题讲座、现场示范、实践操作等环节。
2、邀请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较高学术水平的中医药专家进行授课,确保培训质量。
3、建立培训档案,对参训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培训时间与地点
1、培训时间:自即日起至年底,共计{8}个月。
2、培训地点:各区县卫生健康局指定的培训场所。
报名与参加方式
1、有意参加培训的乡村医生请于{7}月{15}日前向所在区县卫生健康局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2、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将组织参训人员进行选拔,选拔合格者方可参加培训。
其他事项
1、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需遵守纪律,认真学习,积极交流,争取取得更好的学习成果。
2、培训结束后,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将对参训人员进行统一考核,考核合格者将颁发相应的证书。
3、请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加强对本次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4、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所在区县卫生健康局。
敬请予以遵守。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