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水平,提升中医药骨干医师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要求,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开展中医药骨干医师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提高中医药骨干医师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使其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患者,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培训还将加强中医药骨干医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医药学术繁荣。
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面向全市范围内从事中医药工作的骨干医师,包括中医临床、中药学、针灸推拿、中西医结合等领域的专业人员。
1、中医药基本理论知识: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医治疗学等方面的内容。
2、中医药临床技能: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方法,以及针灸、推拿等技术的操作规范和技巧。
3、中医药现代化研究:包括中药新药研发、中西医结合临床试验等方面的知识。
4、中医药管理与法规:包括中医药管理体制、中医药政策法规、中医药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具体安排请关注后续通知。
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共计6个月。
培训地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的培训基地(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报名与选拔
1、报名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中医药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中医药工作满5年。
2、报名材料: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3、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的邮箱(邮箱地址另行通知),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中医药骨干医师培训班报名”。
4、选拔程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将被选派参加培训。
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培训期间的住宿、交通等费用由参训人员自行承担。
2、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确保培训效果。
3、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祝愿各位中医药骨干医师在本次培训中取得丰硕的成果,为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