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医药管理部门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医事业的发展,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培养更多的中医药人才,我单位决定建立中医培训基地,现将有关遴选事宜通知如下:
培训基地的基本要求
1、具备合法资质,培训基地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办学许可和执业许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师资力量雄厚,培训基地应有一支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理论水平高、教学能力强的教师队伍,能够为学员提供系统的中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3、教学设施完善,培训基地应具备良好的教学环境和设施,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能够满足学员的学习需求。
4、质量管理机制健全,培训基地应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对学员的培训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遴选程序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向我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简介、师资队伍情况、教学设施情况、质量管理机制等。
2、我单位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3、经过初审和现场考察合格的单位,我单位将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议,最终确定培训基地名单。
其他事项
1、培训基地的建设和运行将纳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监管范围,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培训基地应定期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报送工作报告,接受指导和评估。
3、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培训基地,我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取消其培训资格。
希望各位同仁积极参与中医培训基地的建设和发展,共同推动我国中医药事业的繁荣发展!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