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总则
1、为了加强班级心理健康工作,提高心理委员的心理素质和业务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同学,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班实际,制定本制度。
2、班级心理委员培训工作制度旨在明确心理委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心理委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和管理,提高心理委员的工作效能,为班级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
心理委员的选拔与任命
1、心理委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征求班级同学的意见,确保选拔结果得到同学们的认可。
2、心理委员的选拔对象应具备较强的心理素质、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有一定的心理学知识和实践经验者优先。
3、心理委员的任命应由班主任和班级委员会共同决定,任命后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备案。
心理委员的培训
1、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心理委员的培训工作,确保心理委员掌握基本的心理学知识和技能。
2、培训内容包括心理学基础知识、心理咨询技巧、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策划与组织等。
3、培训形式可采用集中培训、分散培训、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培训效果的检验和反馈。
4、心理委员应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和业务能力。
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
1、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同学们的心理素质和自我调适能力。
2、关注班级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报告异常情况,协助开展心理危机干预。
3、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同学们的参与度和兴趣。
4、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班主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为班级同学提供心理咨询和帮助。
心理委员的考核与管理
1、心理委员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成效等方面。
2、考核结果作为心理委员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和继续任职的重要依据。
3、对考核不合格的心理委员,应及时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者,可取消其心理委员职务。
4、心理委员应严格遵守学校和班级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班级同学和老师的监督。
心理委员的待遇与保障
1、学校和班级应给予心理委员一定的工作经费和物质支持,保障心理委员工作的顺利开展。
2、心理委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享有与班主任、班委成员同等的待遇和权益。
3、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心理委员,学校和班级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4、心理委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遇到困难和问题,应及时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班主任反映,寻求帮助和支持。
制度的修订与完善
1、本制度由班主任和班级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可根据班级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3、修订后的制度应及时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