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营养餐培训工作,提高营养餐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从事营养餐制作、管理、服务等工作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 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营养餐培训制度,明确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培训考核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培训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培训目标
第四条 培训目标是使营养餐从业人员掌握营养餐的基本知识、技能和服务规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营养、美味的营养餐。
第五条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营养餐基本知识:包括营养餐的定义、分类、特点、制作工艺、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知识。
2、营养餐制作技能:包括食材的选择、加工、烹饪、搭配等方面的技能。
3、营养餐服务规范:包括营养餐的推广、销售、配送、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规范。
4、营养餐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包括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5、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包括职业道德教育、职业素养培养、职业技能提升等方面的培训。
培训方式
第六条 培训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理论培训:通过讲座、培训课程、案例分析等形式,使员工掌握营养餐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实践培训:通过实际操作、模拟演练等形式,使员工熟练掌握营养餐制作和服务技能。
3、交流培训:通过组织员工参加行业交流、学术研讨等活动,拓宽员工的视野,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
4、网络培训:利用网络资源,开展在线学习、远程教育等形式的培训。
培训时间
第七条 培训时间应根据培训内容和员工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系统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业务培训,每月进行一次岗位培训。
培训考核
第八条 培训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理论考核:通过笔试、口试等形式,检验员工对营养餐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
2、技能考核:通过实际操作、模拟演练等形式,检验员工的营养餐制作和服务技能。
3、服务考核:通过顾客满意度调查、投诉处理等方面,检验员工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4、考核结果:将培训考核结果作为员工绩效考核、晋升、奖惩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培训管理
第九条 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明确培训组织、培训计划、培训经费、培训档案等方面的管理要求,确保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条 培训组织应当根据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活动,确保培训内容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第十一条 培训经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 培训档案应当做好培训记录、考核成绩、证书发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依据。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本单位领导审定后实施,修订时按照相同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