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近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省直有关媒体药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检查,6月3日,该局发布了2011年第五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
违法药品广告涉及25种药品,分别为:脉管复康、气血固本口服液、夫奇银屑胶囊、调经养血丸、恒通冠通片、藏玲十八味、正清消糖灵、十珍糖脉康胶囊、华天宝牌肝郁调经膏、版纳肾茶、前愈安、宏兴十香丸、益气聪明丸、宫廷清眩丸、八味石灰华丸、五妙水仙膏、乌龙养血胶囊、阿里山香药、前列清茶、千年草、乌金口服液、益肾健骨片、萘哌地尔片、金塘康、银屑灵颗粒。
河南省药监局还要求各单位按照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充分利用广告监测设备,重点加强对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夸大药品疗效药品广告的监测,发现违法、违规发布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药品广告,省局将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该药品在辖区内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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