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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有毒与无毒论

所谓有毒与无毒,是指药物有无毒性而言。凡有毒的药物,大都性质强烈,或者有明显的毒副作用,用之不当,往往可以导致中毒,甚至死亡,如生附子、巴豆、商陆等。无毒药物,性质比较平和,一般无副作用,也不会引起中毒,如党参、黄甙、白术等。   古人很重视药物的毒性,并且多应用药物的毒性治疗疾病。如《周礼》说:“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神农本草经》则以药物的毒性作为分类的依据。大体上把攻治疾病的药物称为有毒,而可以久服补虚的药物看作无毒。《素问·五常政大论》更为明确地指出了“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可见有毒药物只在邪气亢盛时短暂使用,邪去大半即止,过用则误伤正气。   古人还往往把药物的偏性看作是“毒”,而将“毒药”一词作为一切药物的总称。这一概念与上述的药物有毒无毒不可混淆。   认清药物的有毒、无毒及毒性的大小,以便在应用时利用炮制或配伍等方法来抑制或减低其毒性,并可根据病体的虚实、疾病的浅深适当地选用有毒药物和确定用量。近年来,有人使用有毒药物治疗顽疾取得了较为满意的疗效,如使全蝎、蜈蚣等有毒虫类药治疗顽痹、久痹(类风湿性关节炎)、病〇(肿瘤)等,体现了中医以毒攻毒的治疗思想,启示人们只要正确使用毒药,毒药并不可怕,且常有意想不到的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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