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分类-中医中药方剂知识 / 正文

人参出口关税(海参进口关税)

1. 海参进口关税中国入关可以带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海参。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允许携带入境。一般而言,新鲜水果蔬菜才禁止入境。问题相关: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54号公告,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人民币以内(含500)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人民币以内(含200)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二、对需要征收进口税的个人行李物品,海关按照《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进境物品归类表》、《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对有关物品进行归类、确定完税价格和应适用的税率。您可以提供购买物品的有效发票,作为审价依据。实际通关时请如实申报,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动物水产品进出口应接受检疫。海参:完税价格150/千克,税率10%。 2. 海参 进口海参属于无脊椎动物、棘皮动物门、海参纲。全球有900多种,我国约140种。其中印度洋、西太平洋海区是世界上海参种类最多、资源量最大的区域。我国海参分布在温带区和热带区,温带区主要在黄渤海域,主要经济品种是刺参,也是我国最为知名的海参种类,热带区主要在两广和海南沿海,主要经济品种有梅花参等。海参正规申报进口报关整体操作流程:1.海参进口并不是所有国家所有的海鲜都是准入的,根据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参的境外生产方需要在华注册备案后方可输入中国,并且根据产品的拉丁名准入的国家才可入境,因为有些野生的带F的是不允许进口的。2.对于海参需要在进口前办理相关进境许可证证书后方可进口,办理进境许可证证书的注意事项如下:要按照《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授权直属检验检疫局开展进境食品检疫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质检办食函〔2015〕860号)中《进境食品检疫审批指南》进行审核,有关水产品的电子申请表要求还包括:(1)“品名”水产品应注明保存状态,如冰鲜、冷冻、干制等,如海参:干制/新鲜/泡发后干制等等。(2)“用途”一栏,选择“食用”“样品”或者“展品”。一般都是作为食用食用的,可以手动选择。(3)“境内生产加工存放单位”信息框内“其他境内生产加工存放单位”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填写备案冷库和备案编号,来进料加工方式进口的水产品填写加工厂名称、备案号。也可从“境内生产加工单位”或“境内指定认可存放场所”下拉选项中选择。(4)海参“境外生产加工单位信息”信息框内“其他境外生产加工存放单位/出口商”需填写“境外生产加工企业单位名称和注册编号。”此栏可填写多个经总局注册的境外企业名称和注册号。(5)“随附单证信息”栏根据提供单证勾选相关选项,未有选项的“在其它需要注明的随附单证”手动填写。(6)如果海参是从日本进口的,要求在“输出国家和地区”以及“产地”一栏填写到日本具体县名。在运输路线一栏务必填写捕捞区域FAO,到具体县存储区或者企业的地址(具体地址)再到某口岸经海运或其他运输工具到国内某口岸,再到目的地,要详细填写有关具体运输过程,运输路线所经过的区域需用中文表示。(7)通过“随附单据和附件”栏上传“境外生产加工企业总局注册名单的截图”“一般贸易方式需提供申请单位与进境水产品存储冷库的“存放合同/协议”等相关资料。3. 进口海参清关1、落实该国家的能不能进口2、落实国外企业是否认监委有注册登记3、落实捕捞还是养殖,是否需要办理进境审批4、准备清关单据 4. 海参进口报关手续海鲜进口需要提供资料:1.原产地证2.海鲜进口许可证3.箱单4.合同5.FP6.报关报检委托书等海关所需出具的其他文件资料.海鲜类进口关税税率鱼:关税12%.增值:13%虾:关税15%.增值:13%蟹:关税14%.增值:13%海鲜进口注意事项:货物需要中性包装.也就是里面裹一层薄膜袋.外面为纸箱.货物包装的箱体需要有中文标签.标签包括的内容:品名.规格.产地.保存温度.保存期限等.在办理海鲜进口时.进口报关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标签样张不符合商检标准要求会被责令整改.如果检验结果不达标会被要求办理退港审批手续.删单退.或者国内销毁.如果货物未取得卫生证书销售将被商检罚款.严重者吊销经营资格.5. 海参进口关税税率海鲜类进口税率: 鱼:关税12% 增值税 13% 虾:关税15% 增值税13% 蟹:关税14% 增值税13%6. 海参进口关税增值税海鲜类进口税率:鱼:关税12% 增值税 13%虾:关税15% 增值税13%蟹:关税14% 增值税13% 7. 海参进口关税2024对进口的加拉帕戈斯海参要濒危物种进口许可证。其他海参只做商检就行了。其中最惠国关税为10%。普通为80%。

相关文章

医师证信息.中医培训.培训网 免责声明:用户在本网站上发表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回答/文章/评论/图片引用),文章仅供免费阅读参考。若有侵权,版权个人或单位不想本网发布,可联系用户或本站,我们将立即将其撤除网站地图湘ICP备2023018388号-2同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