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第52号令的要求,为了规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的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考核考试办法。
考试对象
1、传统医学师承人员:指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注册的传统医学专业学习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
2、确有专长人员:指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注册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并在其专业领域内具有较高医术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人员。
1、考试内容: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等基础知识,以及中医临床技能操作等。
2、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实践操作两部分,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理论知识水平;实践操作部分则要求考生进行实际操作,展示其临床技能。
考试组织与管理
1、考试机构: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2、考试时间:每年举行一次,具体时间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前公布。
3、考试地点:全国范围内设有多个考点,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就近考点参加考试。
4、考试费用: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收取,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考试纪律与违规处理
1、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作弊、替考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考试资格、暂停执业资格等。
证书发放与使用
1、通过考试的考生,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医师资格证书。
2、获得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从事中医临床工作,但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执业注册。
3、医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持证人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中医临床工作。
附则
1、本考核考试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对本办法的解释和修订工作。
3、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以国家最新法律法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