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确有专长证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直属机构,负责全国中医药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中医确有专长是指具备一定中医知识和技能,经过正规教育培养和实践锻炼,能够独立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具有较高中医诊疗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
为了规范中医执业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中医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申请中医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中医治疗、针灸推拿等专业技能知识,以及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考核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以获得中医确有专长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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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确有专长证书的颁发,旨在规范中医执业行为,提高中医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持有中医确有专长证书的人员,可以在医疗机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也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医疗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中医确有专长证书的颁发并不等同于西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虽然中医确有专长证书持有者可以在医疗机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但他们需要接受西医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后方可从事中西医结合的工作,中医确有专长证书持有者还需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