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师承考专长政策文件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特制定本政策文件,以规范中医师承考试工作,保障中医师承制度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
(一)坚持中医特色,传承经典理论,发展现代技术。
(二)坚持公平公正,严格选拔标准,确保考试质量。
(三)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师承经验,提升临床能力。
考试对象
(一)具有中医学背景的在职或在读中医师。
(二)经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定的师承指导老师。
(三)其他符合条件并愿意参与中医师承考试的人员。
(一)基础理论知识: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方剂学等基础知识。
(二)临床实践技能:包括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等传统中医技能。
(三)师承经验考核:评估师承指导老师的临床经验和教学能力。
考试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向所在省中医药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并参加由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报名。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主要测试基础知识,面试主要测试临床实践技能和师承经验考核。
(三)评审:由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合格名单。
证书发放
(一)通过考试的考生将获得由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医师承资格证书。
(二)持证者可在规定的范围内独立从事中医临床工作。
监督管理
(一)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师承考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二)考生应诚信考试,严禁舞弊行为。
(三)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则
(一)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XXXX年XX月XX日。
(二)本政策的解释权归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所有,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相关政策应及时修订。
(三)本政策未尽事宜,可咨询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