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师承不合格证明】
兹有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于[申请年份]年[申请月份]月[申请日期]日向[接收单位名称]提出中医师承学习申请,经审查,该申请人在[学习地点]接受的[学习内容]课程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未能达到中医师承教育的基本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中医医疗活动。”以及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中医医疗活动,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中医药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在执业前,应当参加中医医术专长人员培训,并通过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的中医医术专长人员考核。”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申请人[姓名]未通过中医医术专长人员的考核,且所接受的中医师承教育课程不符合要求,不能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特此证明。
[接收单位名称]
[出具证明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