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师承或确有专长细则】
中医,作为中华民族的瑰宝,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在现代社会,随着人们对健康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中医以其独特的理论体系和治疗方法,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和信赖,为了规范中医师承与确有专长制度,保障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资格要求
1、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学历要求:具有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应与中医相关,如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针灸推拿等。
4、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临床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处理常见病症。
5、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患者权益。
培训流程
1、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考核:通过初审的人员,参加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医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考核。
3、学习: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照中医院校的教学计划,进行为期不少于三年的系统学习。
4、实习:在完成规定的学习年限后,进行为期不少于一年的临床实习。
5、考核:实习期满后,再次参加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考核,合格者颁发《中医执业证书》。
执业条件
1、持有《中医执业证书》的人员,方可从事中医诊疗活动。
2、定期参加继续教育,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能。
3、遵守行业规范,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法律责任
1、违反规定,未取得《中医执业证书》擅自从事中医诊疗活动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2、违反规定,伪造、变造、买卖《中医执业证书》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则
1、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有。
3、本细则如有需要修改之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决定并公布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