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中医师承证政策文件
政策背景
为规范民间中医医疗活动,保障患者权益,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政策文件。
政策目标
1、保护和传承中医药知识与技能;
2、提升民间中医医疗服务质量;
3、加强民间中医执业资格管理,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
4、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创新。
政策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中医诊疗服务的个人或机构(以下简称“从业者”)。
1. 从业资格要求
a. 学历要求:
- 从业者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 鼓励从业者通过继续教育提升专业水平。
b. 培训要求:
- 从业者需参加由国家或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药培训课程。
- 每年至少完成一次中医药专业知识更新培训。
c. 实践经验:
- 从业者需有不少于两年的中医临床实践经历。
- 鼓励参与中医药科研或学术交流活动。
2. 执业许可
a. 申请条件:
- 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 符合上述从业要求。
b. 审批程序:
- 提交个人资料和培训证明。
- 通过健康体检。
- 接受现场考核。
- 获得执业证书。
3. 执业范围
a. 服务对象:
- 面向社会提供中医诊断、治疗服务。
b. 服务内容:
- 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治疗。
- 康复理疗、养生保健等服务。
4. 执业行为规范
a. 职业道德:
- 尊重患者隐私,维护患者权益。
- 遵守医疗伦理,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欺诈行为。
b. 处方管理:
- 开具处方时必须遵循中医理论和临床经验。
- 处方须经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字后方可使用。
c. 病历管理:
- 完整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过程。
- 定期对病历进行整理和分析,以指导后续治疗。
5. 监督管理
a. 监督机制: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日常监管。
- 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受理患者投诉。
b. 处罚措施:
- 违反规定者将受到警告、罚款、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
- 严重违规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附则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相关政策亦做相应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