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师承公证需要办理的流程和材料
1. 准备阶段
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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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材料:师徒双方需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文件
指导老师资格证明:指导老师必须具备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并在中医或民族医临床工作满15年。
师承人员条件:师承人员需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具备同等学力,签订师承关系合同时需明确学习时间,要求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三年。
公证申请
提交申请:师徒双方共同向当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申请表,可能需要提供中医药管理部门的辅助证明。
审核公证
资料审核:公证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审核,并对师徒双方进行询问,了解师承关系的建立背景和目的。
2. 公证办理
公证流程
现场办理:在公证处现场完成所有材料的复印、签字等环节。
公证书领取:办理完成后,一周后可到公证处领取公证书。
注意事项
文件齐全:确保所有必需的文件都携带齐全,避免因文件缺失导致无法顺利完成公证。
按时到场:按照约定的时间准时到达公证处,以免耽误办理进程。
3. 备案过程
卫生局备案
备案所需材料:包括公证书原件、徒弟的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师父的所有资料复印件以及学习计划书。
备案程序:携带这些材料到当地的卫生局进行备案,确保师承关系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