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中医师承名单公示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医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通知》要求,宁海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开展了中医师承人员选拔工作,经过严格的考核、评审和公示程序,现将本次选拔出的具有中医师承资格的医务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公示名单
(此处列出具体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等信息)
公示方式
1、网络公示:通过宁海县人民政府网站、宁海县中医药管理局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
2、现场公示:在宁海县中医药医院设置的公示栏内进行现场公示。
监督电话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映:
1、电话举报:拨打宁海县卫生健康局投诉举报电话:XXX-XXXXXXXX。
2、书面举报:将有关问题书面反馈至宁海县卫生健康局。
3、来访举报:直接到宁海县卫生健康局信访接待室进行举报。
注意事项
1、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对公示名单提出异议。
2、公示期间,如有新的符合条件人员产生,将及时补充进入公示名单。
3、公示期满后,未接到异议的,将正式确认其中医师承资格。
4、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联系方式
1、宁海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2、宁海县中医药管理局: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3、宁海县中医药医院: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后续工作安排
1、对于公示期内收到的异议,宁海县卫生健康局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2、对于公示期满未收到异议的中医师承人员,宁海县卫生健康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正式确认其中医师承资格。
3、对于公示期满后仍未确认的中医师承人员,宁海县卫生健康局将依法依规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其他说明
1、本次公示名单仅为初步筛选结果,最终是否取得中医师承资格还需经过专业培训、实践考核等环节。
2、请广大市民朋友们关注后续通知,及时了解中医师承人员的培训、考核等相关情况。
3、如有疑问或需要咨询,请及时与宁海县卫生健康局联系。
特此公示!
宁海县卫生健康局
XXXX年XX月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