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中医师承名单公示
蓬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及相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核与筛选,现对蓬莱市中医执业医师承继名单进行公示,本次公示旨在确保中医执业医师承继工作的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医疗质量和服务安全。
公示对象
本次公示的对象为蓬莱市范围内申请中医执业医师承继的医师及其相关机构,公示期自即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1、公示对象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执业地点、所属医疗机构等。
2、公示对象资格情况:详细列明申请人是否具备相应学历背景、是否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是否有不良执业记录等信息。
3、公示期间意见反馈:设置意见箱或在线平台,收集社会公众和同行专家的意见与建议。
4、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后,由蓬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公示内容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最终的中医师承名单。
公示时间安排
1、公示开始时间:XXXX年XX月XX日。
2、公示结束时间:XXXX年XX月XX日。
3、公示期间意见反馈:请在上述时间段内将意见通过指定渠道提交。
公示异议处理
1、异议受理:如公示期内有个人或单位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可向蓬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2、异议处理:蓬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对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处理决定。
3、异议回复:对于属实的异议,蓬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在收到异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并说明处理结果。
其他事项
1、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无故更改公示信息,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2、公示结束后,未被录用的申请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中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蓬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XXXX年XX月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