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师承拜师公证条件
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应当具备一定的中医基础理论和实践技能,能够独立完成中医诊疗工作。
3、申请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声誉。
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申请人学历证明:包括中专、大专、本科等学历证书。
3、申请人执业资格证书:包括中医执业医师证、助理医师证等。
4、申请人近期免冠照片:一般要求为2寸彩色照片。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申请人所在医院出具的推荐信、申请人在中医领域取得的荣誉证书等。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医院提出中医师承拜师公证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
2、所在医院对申请人进行审核,确认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后,出具推荐信。
3、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公证处办理中医师承拜师公证手续。
4、公证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出具公证书。
1、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住址等基本信息。
2、申请人在中医领域的工作经历、业绩、荣誉等。
3、申请人与被拜师人的关系、联系方式等。
4、公证处认为需要公证的其他事项。
公证费用
根据当地公证处的规定,办理中医师承拜师公证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公证费用,具体费用请咨询当地公证处。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2、申请人应当按照公证处的要求,配合公证员进行调查核实工作。
3、申请人应当遵守公证程序,不得干扰公证员的正常办公。
4、申请人应当妥善保管公证书,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5、申请人应当及时关注所在医院和当地公证处的通知,了解中医师承拜师公证的最新政策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