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医师承工作遴选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中医院校及个人: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中医师承教育工作,提高中医师承教学质量,确保培养出合格的中医师承人才,现就开展中医师承工作遴选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遴选原则与条件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循中医师承教育规律,确保遴选工作的透明性和科学性。
(二)参选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中医基础理论和临床实践经验,具有扎实的中医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参选人员需通过所在学校或机构的推荐,并提交相关的教学成果和临床实践报告。
遴选程序
(一)申请与资格审核:有意向参与中医师承工作遴选的个人或机构,需向所属学校或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成果和临床实践报告等,学校或机构将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审核。
(二)考核与面试:通过资格审核的个人或机构,将参加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考核和面试,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测试、临床技能操作和教学能力展示等,面试主要考察参选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教学潜力。
(三)公示与选拔:考核和面试结束后,根据考核和面试结果,结合参选人员的教学成果和临床实践报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入选人员名单。
组织实施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医师承工作遴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参选人员要认真准备,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和材料,确保遴选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三)对于遴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反馈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时间安排
(一)即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各单位需完成参选人员资格审核和材料提交。
(二)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进行考核和面试。
(三)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公示无异议后的最终选拔工作。
其他事宜
(一)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XXXX年XX月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