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医师承政策文件】
随着中医药事业的不断发展,杭州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医人才的培养和传承,出台了《杭州市中医医师承政策》,旨在规范中医医师的执业行为,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质量,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政策文件对中医医师的执业资格、培训要求、考核与认证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为中医医师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中医医师的执业资格
1、具有国家承认的中医专业学历,取得相应的中医专业学位或资格证书。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在医疗机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满五年,且具备一定的中医诊疗经验。
4、通过杭州市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5、持有有效的中医医师执业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在医疗机构。
中医医师的培训要求
1、参加由杭州市中医管理局组织的中医医师继续教育,每年累计不少于40学时。
2、参加中医学术研讨会、培训班等活动,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理论素养。
3、参与临床实践,积累实践经验,提高诊疗技能。
4、鼓励参加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宽视野,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中医诊疗技术。
中医医师的考核与认证
1、定期参加杭州市中医管理局组织的中医医师考核,评估其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等情况。
2、考核不合格者,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重新参加考核。
3、考核合格者,由杭州市中医管理局颁发《杭州市中医医师执业证书》。
4、持证医师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执业注册,并在医疗机构内公示执业信息。
中医医师的职业道德要求
1、尊重患者,关心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2、诚实守信,恪守医德,不得收受红包、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3、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
4、积极参与公共卫生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中医药健康咨询和治疗服务。
附则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另行通知,如有未尽事宜,由杭州市中医管理局负责解释,请广大中医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共同努力推动杭州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