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医师承人员遴选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医人才培养,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医师承人员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开展中医师承人员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工作面向全国范围内,选拔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的中医师承人员,特别是对传统中医经典理论有深入研究,能够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具备一定临床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中医师。
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热爱中医药事业,愿意为国家中医药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2、具有丰富的中医药专业知识,熟练掌握中医经典理论和临床技能,能够独立开展中医诊疗工作。
3、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能力,能够承担中医师承教育任务,培养新一代中医药人才。
4、在中医药领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或创新实践,能够推动中医药学科的发展和进步。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高强度的临床工作和教学工作。
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中医师可通过我局官方网站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执业证书、教学成果等相关材料。
2、资格审核,我局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符合遴选条件。
3、面试考核,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将参加面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测试、教学能力评估等。
4、综合评定,根据面试考核结果,结合申请人的教学经验、科研成果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5、公示无异议,经综合评定合格的申请人名单将在我局官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正式聘任,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将被正式聘任为中医师承人员,并签订聘任合同。
申报材料准备
申请人需准备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3、执业证书复印件;
4、教学成果证明材料(如有);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有虚假,将取消遴选资格。
2、申请人应密切关注我局官网发布的遴选信息,及时了解遴选流程和时间安排。
3、申请人在遴选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我局咨询。
4、请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XXXX年XX月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