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中医传承名单公示
尊敬的社会各界人士: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地方实际需求,我们经过严格选拔,现将冠县中医师承名单进行公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1、公示对象:本次公示的冠县中医师承人员共计XX人,包括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眼科、中医耳鼻喉科、中医针灸推拿科等专业方向。
2、公示依据:本次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管理条例》以及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文件。
3、公示程序:公示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执行,确保公示内容的公正、公平、公开。
4、公示方式:本次公示采用网络公示和纸质公示相结合的方式,方便社会各界人士查询和监督。
公示结果
经过公示期间的广泛征求意见和审核,本次公示的冠县中医师承人员均已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具备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能力,现将公示结果予以公布如下:
1、公示对象:冠县中医师承人员共计XX人,名单详见附件。
2、公示依据:本次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管理条例》以及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文件。
3、公示程序:本次公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执行,确保公示内容的公正、公平、公开。
4、公示方式:本次公示采用网络公示和纸质公示相结合的方式,方便社会各界人士查询和监督。
后续工作
1、对于公示期间收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及时反馈,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内容,我们将尽快完成相关工作。
2、对于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冠县中医管理局提出,我们将对异议进行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3、对于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为公示对象颁发相应的执业证书,并为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指导。
我们衷心感谢社会各界人士对冠县中医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推动冠县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中医药服务。
特此公示!
冠县中医管理局
XXXX年XX月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