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医师承公证备案是指在中国郑州进行中医执业资格的传承和学习,需要通过公证机构对传承人的身份、资质以及所传授的中医知识和技能进行确认和备案,下面是一个关于“郑州中医师承公证备案”的示例内容:
郑州中医师承公证备案
尊敬的公证员:
本人,XXX,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系郑州市某中医诊所的执业医师,现委托我之师承弟子,XXX,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负责在我的指导下学习并传承中医知识与技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确保传承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确保中医知识的传承有序进行,特此申请对上述师承关系进行公证备案。
1、本人,XXX,自20XX年X月起在郑州市某中医诊所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具有丰富的中医临床经验,具备高级中医职称,已取得国家认可的执业医师资格。
2、本人,XXX,自20XX年起跟随XXX医师学习中医理论及临床实践,经过多年的学习和实践,已经掌握了一定的中医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了初步的独立诊断和治疗能力。
3、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师承学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传承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及相关法规,我们双方同意将本次师承关系进行公证备案,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X月X日止,在此期间,双方应遵守协议约定,共同完成师承学习任务,不得擅自终止或解除协议。
5、若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终止协议,双方应至少提前XX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协议。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如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商定补充条款。
9、本协议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公证员:
申请人(签字):XXX
被申请人(签字):XXX
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仅供参考,实际的公证备案过程可能涉及更多的法律程序和要求,在进行公证前,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