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医师承政策文件】
为传承和发扬中医药文化,加强中医人才培养,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意见》及《武汉市中医医术传承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政策文件。
政策目标
1、建立和完善中医师承教育体系,提高中医人才的综合素质和临床技能。
2、促进中医药文化的传承和创新,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3、培养一批具有较高中医理论水平和临床技能的中医专业人才。
(一)中医师承教育体系建设
1、设立中医师承教育基地,配备必要的教学设施和设备。
2、建立中医师承教育师资队伍,选拔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较高学术水平的中医专家担任教师。
3、制定中医师承教育大纲,明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方法。
4、开展中医师承教育实践,鼓励学生参与临床实习和实践操作。
(二)中医师承资格认证
1、申请中医师承资格的考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 热爱中医药事业,愿意从事中医临床工作。
2、中医师承资格认证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主要测试中医基础知识和临床技能,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中医理论知识和临床思维能力。
3、通过中医师承资格认证的考生,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
(三)中医师承培训与考核
1、中医师承培训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次,每个层次的培训周期分别为3年、5年和7年。
2、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方剂学、针灸推拿等课程。
3、培训过程中,学员需参加定期的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操作考核。
4、考核合格者可获得中医师承证书,并可申请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
政策实施与监督
1、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内中医师承政策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各中医院校和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支持。
3、对于违反本政策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中医师承资格和执业医师资格。
本政策旨在为中医人才的培养提供有力支持,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我们相信,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培养出一支高素质的中医人才队伍,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