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师承关第协议书】
甲方(师承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受业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
师承关系确立
1、甲方作为乙方的指导老师,负责传授中医基本理论、临床技能和诊疗方法等专业知识;乙方承诺遵守甲方的教学要求,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2、甲方承诺在教学过程中给予乙方必要的指导和帮助,确保乙方能够掌握所学知识和技能。
学习期限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年,期满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续签或解除协议。
2、在协议期限内,乙方应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达到以下标准:
- 具备独立进行中医临床工作的能力;
- 掌握中医基本理论和临床技能;
- 能够对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诊断和治疗。
1、甲方应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标准》,为乙方提供以下学习内容:
- 中医基础理论;
- 中药学;
- 针灸推拿学;
- 其他与中医师承相关的专业知识。
2、甲方应确保乙方在学习过程中接触到真实的临床案例,以便更好地理解中医理论在实际中的应用。
考核与认证
1、乙方在完成规定学习任务并通过甲方考核后,将获得《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并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2、甲方应对乙方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估,并提供书面证明,如乙方未能通过考核,甲方应及时告知原因,并协助乙方重新安排学习计划。
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教学职责,导致乙方无法完成学习任务,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违反协议条款,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开师门或泄露师传秘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解释、适用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约定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师承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受业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仅供参考,实际签订的协议书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由于中医执业资格的相关规定可能会有变动,建议在使用此协议书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