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
公证书编号:[具体编号]
公证书名称:中医师承关系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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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公证事项:确认中医师承关系
兹证明,[申请人姓名](以下简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姓名](以下简称“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中医师承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均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和证件,且具备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能力和条件,现就以下事实予以证明:
1、申请人于[申请日期]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已通过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被申请人于[被考核日期]获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已通过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3、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均在[医疗机构名称]担任中医医生,共同参与临床工作,并遵循国家关于中医医疗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
4、双方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中医诊疗活动,确保患者权益。
5、双方均未涉及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任何不良记录。
6、本公证书仅作为证明双方中医师承关系的依据,不构成任何法律文件。
特此证明。
公证处名称:[具体名称]
公证处地址:[具体地址]
公证人签字:[公证人姓名]
公证日期:[填写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