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医师承公示
尊敬的患者及社会各界人士,为进一步规范中医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辽宁省中医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对本市中医师承情况进行了专项公示,本公示旨在向社会公开透明地展示我市中医师承资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中医行业的健康发展。
1、公示对象:本次公示涉及的中医师承机构包括中医医院、中医诊所以及中医世家等。
2、公示时间: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3、公示方式:通过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
4、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医师承机构的基本情况、执业医师资格、诊疗科目、服务范围、联系方式等信息。
5、公示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辽宁省中医药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进行公示。
6、公示结果:公示期间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所有公示信息真实可靠。
公示目的与意义
1、加强监管:通过公示,加强对中医师承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其依法依规开展中医医疗服务。
2、提升透明度:向社会公开中医师承机构的资质情况,提高医疗服务的透明度,增强公众对中医的信任度。
3、促进行业自律:鼓励中医师承机构自我约束,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4、保障患者权益:通过公示,让患者能够更加便捷地了解中医师承机构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自己需求的医疗机构。
注意事项
1、公示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各中医师承机构的实际情况为准。
2、如有疑问或需要咨询,请通过官方渠道与中医师承机构联系。
3、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患者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中医行业的健康发展。
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继续加强对中医师承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医疗服务质量,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中医医疗服务,也呼吁广大患者理性就医,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共同营造和谐、健康的医疗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