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医师承文件
本《四川中医师承文件》旨在规范中医传承教育,确保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有序传承,同时提升中医人才的专业水平,通过师承制度,鼓励有经验的中医师以师徒形式直接传授技艺,促进中医学术的深入发展与创新。
师承资格要求
1、申请师承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 持有国家承认的中医专业学历;
- 具有扎实的中医基础知识和临床实践经验;
- 无不良职业记录或法律纠纷。
2、师承对象应为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中医师,且须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学习与实践。
3、师承双方需签署书面协议,明确师承关系、责任、权益以及考核标准。
师承程序
1、申请者向所在医疗机构提出师承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并推荐符合条件的中医师作为师承对象。
3、师承双方签订师承协议,明确师承期限、学习内容、考核方式等。
4、在师承期间,申请者需参加规定的培训课程,并完成指定的学习任务。
5、定期进行理论与实践考核,评估师承效果,不合格者可延长师承时间或重新选择师承对象。
6、师承期满后,由师承双方共同参与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认证。
权利与义务
1、师承者享有接受指导、学习中医知识和技能的权利,并承担遵守协议、完成学习任务的义务。
2、师承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但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
3、师承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支持,确保师承活动的顺利进行。
4、师承双方应互相尊重,保持良好的师生关系,共同维护中医学术的纯洁性和传承工作的严肃性。
监督管理
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师承制度的实施,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
2、医疗机构应对师承活动进行日常管理,包括师承对象的选拔、培训过程的监督以及考核结果的公示。
3、社会各界可通过投诉渠道反映师承活动中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并给予反馈。
附则
1、本《四川中医师承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如有未尽事宜,由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3、本文件有效期五年,届时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