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师承公证是指通过法定程序确认中医师与其继承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师承关系,确保传承人的身份和资格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以下是一份关于中医师承公证内容的示例:
[公证处名称]
兹证明,张华(执业中医师),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址为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XX,其于XXXX年XX月XX日向本处申请办理“中医师承公证”,经查,张华具备以下条件:
1、张华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张华在中医专业领域内接受过正规的教育,并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3、张华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规定,完成了必要的师承培训和考核;
4、张华与被继承人李明(执业中医师)签订了书面的师承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5、张华已按照师承协议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完成了对被继承人医术的学习和传承;
6、张华已按照师承协议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法,进行了临床实践,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根据上述事实,本公证处特此证明:
一、张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张华在中医专业领域内接受过正规的教育,并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三、张华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规定,完成了必要的师承培训和考核;
四、张华与被继承人李明签订了书面的师承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五、张华已按照师承协议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完成了对被继承人医术的学习和传承;
六、张华已按照师承协议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法,进行了临床实践,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本公证书仅证明张华与被继承人李明之间的师承关系,不涉及其他任何权利义务关系,如有任何争议,请向本处提出。
公证员:XXX
职务:公证员
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仅为示例,实际公证过程中需要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包括师承协议、学历证明、执业资格证明、师承培训记录、临床实践证明等,并由公证人员进行现场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