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师承证书
在中国传统医学体系中,师承教育是培养中医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随着中医药事业的不断发展和传承,浙江地区也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中医师承人才,为了规范中医师承教育过程,提高教学质量,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浙江中医师承证书管理办法》,旨在对中医师承教育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中医师承教育质量,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申报条件
1、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具有中医药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具备一定的临床实践经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身体健康,能够适应中医师承教育的要求。
2、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若干张;
(4)个人简历;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地的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材料。
2、所在地的中医药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所在地的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面试和实践技能考核。
4、考核合格的申请人将获得《浙江中医师承证书》。
证书有效期
《浙江中医师承证书》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申请人需重新申请,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证书变更与注销
1、证书持有人因故无法继续从事中医师承教育工作的,可向所在地的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2、证书持有人如违反相关规定或未按规定履行义务,将被取消《浙江中医师承证书》。
3、证书持有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浙江中医师承证书》由其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注销手续。
证书管理
1、《浙江中医师承证书》由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印制和管理。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浙江中医师承证书》。
3、《浙江中医师承证书》遗失或损坏的,应及时向所在地的中医药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补办手续。
附则
本《浙江中医师承证书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如有需要,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本办法进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