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医师承细则是针对传统中医药职业资格认定和教育体系而制定的一套规定,旨在规范中医医师的培养、考核以及执业行为,以下是根据江苏中医师承细则撰写的不少于1000字的内容:
江苏省中医师承细则
总则
为加强中医人才队伍建设,传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申请条件
(一)具有高级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
(二)在中医师的指导下完成一定学时的传统师承学习;
(三)通过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四)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师承关系建立
(一)申请者需与具有中医执业资格的中医师建立师承关系;
(二)师承关系的确立应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
(三)师承双方应签订师承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四)师承合同应包括学习年限、学习内容、考核方式等条款。
师承学习要求
(一)师承学习期限一般为5年以上;
(二)学习内容包括经典医籍研读、临床实践、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内容;
(三)师承学习期间,申请者需定期向指导医师汇报学习情况,接受指导医师的考核;
(四)师承学习期满后,申请者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中医师资格证书。
师承考核
(一)师承考核分为理论考核和临床实践考核两部分;
(二)理论考核主要测试申请者的中医药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情况;
(三)临床实践考核主要测试申请者的中医临床技能和诊疗水平;
(四)考核不合格者,可在指导下重新学习,直至合格为止。
执业资格认定
(一)取得中医师资格证书后,申请者方可从事中医临床工作;
(二)申请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职业道德,保证医疗安全;
(三)申请者需参加定期继续教育,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四)申请者在执业过程中,如违反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则
(一)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细则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三)本细则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仅为示例,实际的江苏中医师承细则可能包含更多细节和具体规定,如需了解最新的实施细则,请咨询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查阅相关官方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