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承证报名条件
申请对象
1、在职的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
2、在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3、社会力量举办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4、其他依法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
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相应的学历和教育教学能力,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教育教学任务。
4、符合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明: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照片:一寸彩色照片若干张。
5、教育教学成果:如获奖证书、教学论文、教学案例等。
6、推荐信:由所在学校或教育机构出具的推荐信。
7、其他相关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职称证书等。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学校或教育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所在学校或教育机构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推荐。
3、申请人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4、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5、申请人获得师承证后,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培训,并接受考核。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师承证资格。
2、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审核、培训和考核等环节。
3、申请人在获得师承证后,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教师职责。
4、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补充说明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师承证的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具体要求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考试条例》。
2、申请人在申请师承证时,应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申请人在获得师承证后,应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学水平,为培养更多优秀教师贡献力量。
